看看推免生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1. 推免生享有自主报考的权利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 ( 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 ) ,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 推免生可自由选择学硕或专硕
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3. 推免过程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推免服务系统” 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 ( 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 ) 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 可填报三个平行志愿
推免生 ( 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 ) 可同时在系统填报三个平行志愿 ( 不分主次 ) 。每个志愿在提交后的 48 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期间招生单位下载报名信息并决定是否允许考生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