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DSE 考试科目包括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采用等级评分制。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
必修科目:共有 4 门,分别是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及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于 2024 年取代通识教育科,成为核心科目,该科目聚焦香港、国家及当代世界议题,评核方式仅设 “达标” 与 “不达标”,不参与分数计算,但为大学录取的必要条件。
选修科目:学生需从甲、乙、丙三类科目中选择 2-3 门。甲类涵盖 24 门学术科目,如物理、化学、历史等;乙类为应用学习课程,如媒体艺术、款待服务等;丙类为其他语言科目,如法语、日语等。
分数计算:DSE 考试采用等级评分制,单科成绩分为 1 至 5 级,最高为 5**。等级与分数对应关系为:1 级 = 1 分,2 级 = 2 分,3 级 = 3 分,4 级 = 4 分,5 级 = 5 分,5 * 级 = 6 分,5** 级 = 7 分。核心科目与选修科目的分数累加构成总分,大学录取通常以 “最佳五科” 或 “最佳六科” 计算,五科满分 35 分,六科满分 4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