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二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三是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是一 家海淀区的英语培训学校,正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更名,我们面向成年人做留学类英语考试培训,SAT和TOEFL培训,请问这算学科类吗?办学许可证上面的英语内容如果保留,会按照双减文件中寒暑假不允许组织学科类培训来管理吗?
答:成人英语不属于学科类
高中阶段的学生,有留学意向。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是否可以参加雅思托福的学习。雅思托福针对高中阶段的学生的教学,是否受双减影响,节假日不能开课?
答:雅思托福不属于中小学学科类范围。
答:武汉市洪山区合格培训机构共公布251家单位,详细的列表可以去官网进行查询,
网址
http://www.hongshan.gov.cn/zfbm/jyj/fdzdgknr/tzgg/202011/t20201123_1516794.shtml
其中武汉市洪山区新航道培训学校属于第 一批公示的合格培训机构,其办学资格证有明确公示出来。
答: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遵循“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是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减轻家长负担。
二是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三是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落实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
四是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发挥作为“双减”工作试点地区的作用,扎实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积累制度成果。
答:用1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到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答:一是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是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出台高质量校本化作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作业和学习资源推送机制。
三是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四是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五是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区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六是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
答:一是优化使用校内资源。鼓励各区和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建立机构清单管理和评估退出机制。
二是整合使用校外资源。统筹校外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开展学生研学实践。用好校外教育联席会议机制,提供校外阵地和菜单式服务。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重要阵地作用。各区和街镇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各类社区教育资源,供学生就近就便学习活动使用。群团组织要深入开展“爱心暑托班”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引导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实训中心、科普平台、生产1线场景等,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和生涯教育创造条件。
校要制定本区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三是拓展课后服务渠道。鼓励各区建立课后服务支持系统。工作日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鼓励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学生开放图书馆、文体场馆等设施。
四是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建设“空中课堂”免费在线学习市级平台,探索购买第三方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为教师针对性备课和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高质量、全免费的资源支撑。组织开展开放式师生在线交流答疑。
答:一是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监管。
二是严格机构投融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控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三是严格机构收费管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银行定期划扣等预收费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大额资金流动等情况预警通报机制和操作流程。强化培训领域信贷管理。严禁培训机构推荐或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产品支付培训费用。
四是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加强“一站式”培训服务管理。严禁培训机构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开展培训机构“双随机”检查。依托专业力量为违规行为认定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优化“黑白名单”制度。完善行业自律、行业互助和第三方评价等机制。
五是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教具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答:一是严格限定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运用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
二是强化培训内容管理。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参与、宣传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严禁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测试。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不得对外公开,不得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名 校”录取人数等。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答:建立中小学教师全员导师制,办好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研究指导网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树立“家庭是人生第1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1任老师”理念,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形成减负共识。
加强宣传引领,促进全社会对好教育、好学校、好学生形成正确导向。